从谴责到鼓励:最高法院如何转身接受党派划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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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ok
2019年6月,美国最高法院在 Rucho v. Common Cause 案中作出一项令人困惑的裁决:多数意见一方面严厉谴责党派划区(partisan gerrymandering)“导致的结果确实看起来不公正”,另一方面却宣布联邦法院无权过问这类案件,因为它是“不可裁决的政治问题”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(John Roberts)在判决书中特意加了一句:“我们的结论并不纵容过度的党派划区。”
然而七年后的今天,同一个保守派多数在 Louisiana v. Callais 案中,不仅容忍,而且实际上鼓励各州把党派划区当作正当理由,用来合法地挤压黑人占多数的选区。判决一出,共和党控制的州议会——路易斯安那、田纳西、阿拉巴马——立刻宣布启动重划选区的程序,南卡罗来纳也不甘落后。目标清晰:绘出最无情的党派地图,保护共和党的国会多数。
从“我们谴责但管不了”到“这是合法的操作”,这段轨迹不只是一个法律教义的漂移,它暴露了选举制度设计中更深层的问题:当划分选区的权力掌握在党派手中时,任何关于“公平代表”的承诺都可能被技术性的司法逻辑消解。要理解这反转的机制,我们得先回到那个看似技术性的门槛——可裁判性(justiciability),以及更高的一顶帽子:政治问题教义(political question doctrine)。
基础
政治问题教义是一个源自最高法院自我约束的宪法原则,简单说就是:某些问题尽管看起来与法律相关,但本质上属于政治分支的权限,法院不该碰。这顶帽子一扣,原告连辩论实质正义的机会都没有。在 Rucho 案中,这顶帽子就扣在了党派划区头上。
北卡罗来纳的共和党议员先是因为种族划区被法院认定为违宪——他们按照《投票权法》(Voting Rights Act, VRA)的框架,被要求不要削弱黑人选民的投票力量。于是他们换了一种策略:这次不是为了稀释黑人票,而是为了稀释民主党票。他们明说,地图是“以减少民主党代表为目的”绘制的。法院果然吃了一套:既然不涉及种族,而只是党派,那就属于政治问题,法院管不着。
罗伯茨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:宪法把选举管理的多数细节交给各州立法机构,联邦法院缺乏“可发现的且可管理的标准”来判定一张选区地图到底多“党派”才算违宪。没有标准的争议就不是司法问题。因此,即便地图极端到让一党在得票不过半的情形下稳拿超过六成的席位,法院也只能“表示遗憾”。
这个逻辑的关键在于它假设了“种族”和“党派”是可分离的。但现实中,在南方许多州,黑人选民压倒性地投给民主党。所以当你用党派作掩护去精确切割民主党票仓时,你其实是在高度重叠的群体上重新执行了一场被禁止的种族划区。北卡罗来纳的案子正是如此:他们第一次用种族划线被打回,第二次换上党派的壳就过了关。这种转换术的背后,是整个 Rucho 结构把“党派”变成了一个法外之地。
于是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悖论:种族歧视是不允许的,党派操作是不允许但法院不管的;而当你把前者的实质行动换一套服装放入后者,法院就温和地闭上了眼睛。
核心
故事的转折发生在 Louisiana v. Callais。路易斯安那原本在 2022 年中期选举后被下级法院要求增加一个黑人占多数的选区,因为该州约三分之一的人口是黑人,却在六个国会选区中只有一个黑人多数区。立法机构勉强照办,新地图在 2024 年造就了该州历史上第二个黑人多数区。然而一群自称为“非黑人”的选民随即起诉,说这张地图是“违宪的种族划线”。
案件的法庭叙事至此已经高度复杂了:一批白人共和党选民指控州政府为了遵从 VRA 而进行种族划线;而州政府反驳说,我们不是按种族划线,我们是按党派划线——为了共和党的选举利益。换句话说,路易斯安那的共和党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,说的是“我们是在搞党派 gerrymandering,不是种族 gerrymandering。”这正是 Rucho 为他们创造的安全港。
按 Rucho 的逻辑,如果路易斯安那重划地图确实是党派划线,法院就不该管。但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数这次却选择管。他们在 2026 年 4 月底的判决中,不仅受理,而且站到原告一边:指称该选区非法按种族划分,要求废除。更有甚者,多数意见事实上认可了:用极端党派划线来取代种族划线的做法,是一种合法的、可受支持的立法选择。
这等于在鼓励各州去搞最锋利的党派划区,然后还给了法院的背书。法律学者立即嗅到了危险:如果下次某个少数族裔群体(比如拉丁裔)与民主党高度重叠,共和党州完全可以说“我们砍掉这个族群多数区是为了党派公平竞争,不是种族歧视”,从而冠冕堂皇地压制少数族裔的政治影响力。
这一转身,其实在更大尺度上呼应了《投票权法》在司法层面被系统削弱的长期趋势。2013 年的 Shelby County v. Holder 废除了 VRA 第4条的预先审查公式(preclearance formula),使得有历史劣迹的州无需再向司法部清示任何地图变更。Rucho 切断了法院对党派划区的监督。现在 Callais 则把党派划区变成了攻击 VRA 残余保护的工具。三者连环,将少数族裔的代表性置于一个法律真空中。
这里就牵涉到描述性代表(descriptive representation)的概念——这个概念你已经在前面的讨论中见过:一个代议机构的成员在人口统计特征上(种族、性别等)是否与它所代表的民众相像。抽签民主(sortition)的支持者指出,随机抽取的公民集会天然具备高度的描述性代表,因为样本的统计学构成自动映射人群的构成。与此相反,在选区制中,如果多数派可以自由画出选区边界,他们就能系统性地让某些群体的声音消失在政治地图的缝隙里。
古希腊人对此有很强的直觉。雅典人把平等参与定义为 isonomia(法律面前的平等),并通过 klērōtērion(抽签机)实现官员和立法委员会的产生。对他们来说,选举反倒是寡头制的标志,因为它倾向于让有钱、有名、有口才的人胜出。今天我们看到最高法院的转身,本质上是在一个原本已经有问题的选举结构上,进一步放大系统偏差。这让人不禁反思:当一个社会把“民主”几乎等同于“选举”时,它是否已经丢失了对抗这类操控的制度免疫力?
更有趣的是,学者如 Alex Guerrero 提出的“过滤式抽签”(filtered lottery)——先抽签筛选参与者,再让他们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审议和决策——正是试图在选举体制之外建立一条完全免疫于划区操纵的决策通道。因为抽签组成的机构没有选区,没有地图要画,自然就无从 gerrymander。这是一个极端的参照点,但它在今天的法律争论中投下了一个尖锐的对照阴影:你越是依赖选举和选区划分,就越无法割断地图与权力的同谋。
留白
Callais 案提出了一个至今未解的古老问题:在地理选区的框架内,公平代表是否可能?当你把一群人按地理位置分割成格子,然后让多数派的政党去画这些格子的线,任何“中立”标准都变得可疑。党派比例、社区完整性、竞争性——每一个都可能被技术化地包装成歧视与反歧视的武器。
一个开放的课题是:如果宪法真的无法为“过于党派”的划区提供一个可操作的标准——这很可能是真的——那么解决方法是不是只能跳出选区制本身?例如,引入一定比例的非选区抽签席位,使得立法机构在描述性代表这个维度上天然更接近社会的构成,从而降低划区争议的赌注。这类设计在欧洲某些地方的公民会议中已经出现影子,但把它嵌入宪法级别的代议架构,仍然是政治工程学的处女地。
值得深读的起点包括:David Daley 的 Ratf**ked: Why Your Vote Doesn't Count(2016),追踪了自 2010 年以来共和党州层面精密划区的策略史;以及 Hannah Pitkin 的经典 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(1967),其中对描述性代表与实质代表的张力剖析,至今是理解“谁代表谁”的逻辑底本。另外,如果你好奇古代抽签机器的具体运转,可以参考 Mogens Herman Hansen 的 The Athenian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Demosthenes,其中对 klērōtērion 的技术细节和制度功能有翔实的复原。